臺南市推動六大措施提升土石方有效循環再利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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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推動「建築工程土方多元處理制度」,落實土方有效管理,達成守護國土及環境永續目標。

記者邵英傑 / 台南報導

 為提升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去化效率,並解決土方暫置及處理問題,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推動「建築工程土方多元處理制度」,透過增加土資場容量、開放異地暫置、推動窪地回填、建立土方交換制度、設置公辦暫置區及延長建築期限等六大策略,強化土方管理與調度機制,兼顧工程需求與環境管理,協助公共及民間建設順利推動。
 工務局表示,目前全市已有13家合法營運中土資場,預計再增設4家土資場,並提高土資場營建剩餘土及營建混合物每日進出場量,大幅增加土方處理量能。另土方暫置方面,若建築工區內無暫置空間,得於本市轄內異地臨時暫置營建剩餘土石方,以提升工地運作彈性。

 此外,也推動窪地回填政策,辦理土資場再利用物料後端運送及低窪地回填等相關作業審查,促進剩餘土石方資源再利用。另臺南市亦開放建築工程土方交換制度簡化流程機制,使建築工地土方資源得以有效調度;同時市府也規劃公辦暫置區,包括配合重大重劃工程及設置公辦暫置區,提供工程土方短期存放空間,減輕施工期間土方調度壓力。
 考量土方去化與工程進度可能受外部因素影響,市府同步推出建築期限自動展延措施。112年至115年間領得建照或雜照之建築物,可自動展延建築期限2年,協助業者因應施工期程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