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九月一日記者節,其由來與新聞自由的爭取有著密切關係。1930年代新聞界為反對限制新聞採訪與報導自由而發起抗爭,後來九月一日逐漸成為新聞從業人員的重要紀念日。戰後,九月一日正式成為記者節。一路走來,這個日子紀念的不只是一種職業,更應該提醒新聞工作者:手中的筆有力量,也有責任。
我涉足媒體數十年,看盡新聞圈百態,也看過形形色色的記者。在各行各業,都有良莠之分,新聞圈自然也不例外。社會對記者的觀感,長久以來似乎貶多於褒。有人認為記者愛炒新聞、追逐話題,也確實有一類記者被侍候慣了。跑新聞有人接待、吃飯有人招呼,久而久之,把別人的禮遇當成理所當然,甚至形成一種習性。當記者與採訪對象走得太近,新聞工作原本應該保持的距離,也就容易逐漸模糊。
我也看過另一種記者。他們不一定聲名顯赫,甚至不一定討人喜歡,卻讓人敬重。面對權勢,該問的問題照樣問;遇到不合理的事情,該寫的照樣寫。即使受到壓力、威脅,仍然不輕易低頭。更重要的是,不貪、不取,不因一頓飯、一份禮物、一點利益,而讓自己手上的筆失去立場。
記者沒有司法權,也沒有行政權,真正擁有的,其實就是社會對這支筆的信任。一旦失去公信力,記者證再大張,也沒有多少分量。
然而有一個現象很有意思。平常罵記者的人不少,但當自己受到委屈、遭遇不公平待遇,甚至求助無門時,第一個想到的往往還是「找記者」。為什麼?因為民眾心底仍然期待,當自己的聲音太小,至少有人願意聽;當權勢不願面對問題,至少有人敢問;當制度的大門敲不開,至少還有一支筆,可以把事情攤在陽光下。這正是新聞工作最可貴的地方。
記者可以讓一個被忽略的小人物被社會看見,也可以讓藏在角落裡的不公受到檢視。一篇報導,有時改變不了世界,卻可能改變一個人的處境;一支筆未必能扳倒強權,卻至少可以留下紀錄,讓真相不至於無聲無息地消失。
當然,同樣是這支筆,也可能被濫用。它可以為民喉舌,也可以成為權勢的附庸;可以揭露真相,也可能為利益遮掩真相。新聞工作令人敬重或令人厭惡,有時差別並不在「記者」這個職稱,而在拿筆的那個人。
記者不需要被神化,也不應該被一竿子打翻。今天是記者節,我想致敬的不是「記者」兩個字,而是那些直到今天,仍然知道自己為什麼拿起這支筆的人,這或許才是記者節真正值得紀念的事。(作者資深媒體人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