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.3 C
Taiwan

網傳南市羊肉餐飲業者衛生疑慮,南市衛生局說明稽查結果

記者邵英傑 / 台南報導

 針對近日民眾於網路反映南市羊肉餐飲業者人員於地上處理食材,恐有衛生安全疑慮,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立即會同法制處消保官,於114年11月2日前往該店家進行相關稽查,現場未查獲業者於地面切肉,但業者坦承當日為員工手扭傷無法提重物,故於地面切肉,平常時會於調理檯面上切肉。衛生局當場予以告誡,責令業者確實遵守食品衛生相關規定,倘若再有類似情事發生,將依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

 此外,現場亦針對作業環境及人員管理等部分進行查核,發現部分項目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,缺失包括冰箱食材未包覆及保持清潔、食材未離地放置、廢棄物未移除或專區存放、作業場所機具未保持清潔、食品從業人員未出具體檢報告。衛生局已責令業者限期改正,倘若複查不合格,依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

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,2日雖未查獲業者於地面切肉,但將針對此案進行後續監督稽查,並不定期加強抽查,以確保業者持續遵守相關衛生規範。衛生局強調,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,保持作業場所整潔,並確保食材離地放置,以降低微生物或病媒污染風險,保障食品衛生安全。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,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、作業場所、設施衛生管理及品保制度,應符合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」。若違反相關規定,經命其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者,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;情節重大者,得命其歇業、停業一定期間、廢止其公司、商業、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,或廢止食品業者之登錄;經廢止登錄者,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。

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,食品衛生安全攸關民眾健康,請業者務必遵守相關規定,共同維護安心的用餐環境。同時呼籲全民共同監督食品安全,積極參與食品衛生的維護工作,若遇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疑慮,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:0800-285000或1999進行反映,將有專人為您提供協助。

衍伸閱讀

最新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