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騎乘共享機車 險些「共享錢包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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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年輕人把錢包遺忘在「共享機車」上,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協助尋回。(記者楊逸宏翻攝)

記者楊逸宏/台南報導

南市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於5日凌晨1時許接獲報案,一名年輕人把錢包遺忘在「共享機車」上,心急如焚衝到附近的長樂派出所報案,請求警方協助。警方運用共享機車平台APP及車牌辨識系統,確認該車位置,協助傅男找到這部機車,順利尋回錢包。

警方表示,24歲傅姓男子4日晚間在西門路的星巴克前租借了一部共享機車,騎到2公里外的公園停放,稍後,傅男遍尋不著錢包,驚覺可能是遺忘在機車的置物箱內,趕忙回到公園尋找,卻發現機車已被下一位使用者租借離開,趕忙向派出所報案。

長樂派出所警員賴鼎智、賴坤璘、蕭閔元獲報,經一番查詢,確認該輛共享機車已由他人租借,且最後停放位置在金華路四段的國小附近,於是帶著傅男前往該地點。抵達後,果然錢包還在置物箱內,傅男向警方連聲道謝後,歡歡喜喜離去。

南市警二分局呼籲,民眾在使用共享交通工具時,務必在還車前仔細檢查隨身物品,若不慎遺失物品,可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,或前往鄰近派出所尋求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