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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警方取締酒毒駕執法扣車 黃偉哲視察東區保管場盼強化機制提升保管量能

記者邵英傑 / 台南報導

 為了解台南市拖吊車輛保管及空間使用情形,台南市長黃偉哲11日前往東區拖吊車輛保管場視察,聽取警察局簡報各拖吊保管場使用情形及精進措施。近年警方持續加強取締酒駕、毒駕及無照駕駛等重大交通違規,移置保管車輛隨之增加,保管空間面臨壓力。市府除持續支援警方依法執法,也透過建立違規車輛入場前發還機制、提高逾期未領車輛拍賣頻率及跨局處調度場地等方式,提升保管空間使用效率。
 黃偉哲表示,酒駕、毒駕及無照駕駛等重大交通違規攸關市民生命安全,警方依法取締不能因保管空間不足而受到影響,因此除了強化執法,也必須同步提升後端車輛保管及處理效率。他要求警察局持續檢討移置、發還及拍賣流程,加速保管空間周轉,讓有限場地發揮最大效益。
 黃偉哲指出,拖吊制度目的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,而非增加民眾負擔。市府將持續支援警方依法執法,同時精進保管場管理及跨局處排程機制,妥善處理違規移置車輛,兼顧執法效率與市民用路安全。

東區拖吊車輛保管場停放多輛移置車輛,市府持續提升保管空間使用及周轉效率。

 警察局表示,目前全市共有5處公有拖吊車輛保管場,整體使用率約82%,其中汽車約71.4%、機車約92.4%,機車保管空間相對吃緊。為降低保管場負荷,警察局已於今年4月7日函頒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、第21條等車輛移置保管及發還計畫」,要求各分局建立查扣車輛未入場前的發還機制,透過源頭管理減少車輛進入保管場。
 在逾期未領車輛處理方面,警察局已將拍賣頻率由原本每半年1次,提高為每2個月1次,每年由2次增加至6次。今年截至目前已完成1至2月逾期未領車輛拍賣,共拍賣汽、機車803輛;3至4月案件預計於8月底完成決標,預計拍賣894輛,藉由提高拍賣頻率,加速逾期未領車輛去化及保管空間周轉。

台南市政府違規車輛移置、發還及拍賣作業流程,透過源頭管理及加速拍賣紓解保管空間壓力。

 此外,市府也透過跨局處合作增加場地調度彈性,由交通局提供安平車輛保管場約400坪空間,可停放約50輛自小客車,作為警察局違規車輛備援保管場地。針對高架橋下空間利用方案,市府亦曾邀集相關局處研商,考量土地租用、監視設備建置、人力配置及後續管理成本等因素,現階段將以改善既有保管場管理及跨局處資源共享為優先。
 警察局呼籲,民眾應遵守交通法規,切勿酒駕、毒駕或無照駕駛,並依規定停放車輛,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用路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