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金旺/台中報導
台中市政府雖已完成沙鹿北勢東路人行道標線階段姓工程,但店家路障部分,沙鹿區公所施鐵腕於北勢東路沿途張貼限期店家拆除公告。不少店家自知理虧配合拆除,但也有部分店家苦惱-臺階拆了如何進店裡?
沙鹿區公所公告,根據《臺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》,道路範圍內不得設置妨礙交通安全之設施,違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、1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要求北勢東路靜宜商圈沿線店家限期於9月30日前,自行拆除佔用人行道的臺階及延伸設施。違規設置已妨礙通行,必須無條件善後,把道路完整還給用路人。
臺中市政府於沙鹿北勢東路推動靜宜商圈人行道改善工程,設計寬度90至120公分,卻因沿途電桿、既有臺階等阻隔,部分路段最窄僅剩20公分,引發民怨,人走都有困難,更遑論輪椅通行。
不少店家雖自認「佔用人行道理虧」,願意配合還路於民,但仍抱怨連連。有店家表示,光拆店門口前通道就要花費2至3萬元。更棘手的是,一些店面原本因地勢高於道路,必須靠階梯銜接,若階梯被拆,客人該如何走進店裡?店家無奈指出,後續還得花錢重新規劃出入口。
另有租賃店面業者反映,部分障礙物是屋主過去鋪設或前任店家留下,如今卻得由現任承租人自行負擔拆除費用,實在不公平。
除店家臺階外,北勢東路兩側仍有一整排電桿矗立,店家路障拆了,就像海水退去,電桿成了路霸,成了另類路障。有居民質疑,即使臺階拆了,電桿沒遷移,人行道依舊難走。